奉化法院:信用修復助力執行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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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8月,原告寧波某機械廠起訴要求被告牡丹江市某制造公司支付貨款30萬元。經調解,雙方達成和解,約定被告公司在2020年12月前分期支付完畢。 年初受疫情影響,被告公司一直停產,導致失去了清償能力,無法繼續履行調解協議。之后,寧波某機械廠向寧波市奉化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 立案后,被執行人主動致電法官,表示公司有一筆應收賬款,由于被限制高消費,無法前往異地催討賬款,希望能解除限制。奉化法院接到申請后,對被執行人進行了信用修復并解除了相關強制措施。 近日,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了案件,案件順利執行完畢。 作者: 通訊員 胡斌 信息來源: 浙江法制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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