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中院:“鯤鵬風暴”中,執行員遇到了“老朋友” | |||||
|
|||||
28日16時,杭州市中級法院舉行“鯤鵬風暴”出發儀式,杭州10家法院140人列隊參加,其余基層法院在各院分會場列隊參加,1000余人次參加此次集中執行行動。 10月28日傍晚,得知法院工作人員上門來騰退房屋,被執行人黃某匆匆趕了回來。一見面,他和杭州市拱墅區法院執行局執行員吳煜打了個招呼。 黃某和吳煜也算是“老朋友”了。這套位于京杭大運河邊上的房產早在2017年就被騰退過一次,當時,黃某因拒不履行另一起民事案件,被拱墅區法院集中騰退。之后由于當事雙方達成和解并履行完畢,法院就將房屋返還給了他。 這次騰退,是因為黃某收取了他人10萬元定金,承諾將這套房產出售,結果卻反悔了。2019年,對方一紙訴狀將黃某訴至法院,要求退還定金并承擔違約責任20萬元違約金。黃某陸續歸還了部分后,就沒了下文,于是,房屋再次被騰退。 懾于法院強大的執行力度,黃某從書房掏出了厚厚一疊信用卡,在法院工作人員的陪同下補齊了欠款。“一房二騰”就此收場。 這是杭州法院“鯤鵬風暴”集中執行行動中的一起案件。28日16時至晚上,杭州法院兩級聯動,統一開展“鯤鵬風暴”集中執行行動,重點加大“五類案件”執行力度,分別是涉黑惡刑事涉財執行案件、職務犯罪刑事涉財執行案件、涉民生案件、違法占用耕地類行政非訴執行案件、黨政機關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債務案件。 作者: 通訊員 鐘法 拱法 記者 張宇洲 信息來源: 浙江法制報 |
|||||
|